本月中旬
公布了各区高一转学方案
今天
市内六区也陆续公布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1〕11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3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及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3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原则
依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的要求,持有河北区常住户籍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河北区高中学校实际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二、转学条件
2023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高一学生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河北区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全国电子学籍应为外省市普通高中在读状态;
3.对于已经在天津市参加中考但未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不得转入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
4.对于已经在天津参加中考,达到当年河北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因户籍不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或志愿填报有误等原因导致未被河北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中考分数须达到此次报考志愿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此志愿作废。
三、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全国学籍号、联系电话等,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15日18时,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
提示:上传材料包括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须体现考试单科得分和总分,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
网上报名,微信扫描“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2.统一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河北区教育局将于2024年2月19日组织统一测试,学生凭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统一测试考程安排如下:
3.填报志愿。2024年2月21日,学生可查询测试成绩,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志愿填报。
4.志愿确认。2024年2月23日,一名监护人到河北区教育局二楼报告厅(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205号)进行志愿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确认签字。(不到现场的学生及另一名监护人需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自行打印签字按手印现场上交,见附件1)
5.统一安置。河北区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学位、测试成绩、个人志愿等情况,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果学生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将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录取结果可于2024年2月24日上午9点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
6.学校通知。2024年2月25日,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入学相关事宜。
7.报到上课。2024年2月26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四、转学注意事项
1.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安置后无故逾期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
3.凡预约报名且审核通过却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由河北区教育局根据高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若不服从统筹安置,则视为放弃此次转学,不再进行安置。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4.整体转学工作如有调整变化,请家长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22-26288185
河北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通知
通知
(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2.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1)河东区常住户口簿原件的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
(2)学生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3)学生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4)学籍证明(须在学生高中学籍所在校学籍系统内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5)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学生中考成绩证明。
请务必保证网上报名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二)网上审核
河东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将收到短信通知。学生可于2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统一测试
2023年2月20日(周二),河东区教育局组织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统一测试。测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统一测试。测试内容为天津市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学内容。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地点为准。测试安排如下:
(四)统一接收
2月21日至23日,河东区教育局公布各学校接收计划,统一组织参加测试的学生填报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确定接收学校,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接收结果,安排在接收学校就读。
(五)入校报到
2月25日,学生须按照接收学校的通知要求到学校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与网上报名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接收学校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对于线下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其转学资格。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转学资格。
四、注意事项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未达到当年河东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河东区,将不予接收。
4.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被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放弃天津学籍的学生,申请由外省市普通高中转入河东区,在通过测试且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准予填报不高于2023年原录取学校中考分数线的志愿学校。
5.凡网上报名且初审通过的学生,如因故不能参加统一测试,将由河东区教育局根据高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若不服从统筹安置,则视为主动放弃转学,后期也不再安置。
6.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严查违规情况。天津聚明培训学校 天津聚明教育 天津聚名培训学校 天津聚名教育 天津中考辅导 天津高考辅导
7.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8.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在转学期间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请各位学生、家长关注“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及时查阅相关通知。转学咨询电话:022-24140672(工作日8:30—11:30,14:00—18:00)
2023级具有河东区户籍
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时间安排
电话:400-1010-985